衛浴頭條網訊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 根據《水效標識管理辦法》(國家發展改革委、水利部和原質檢總局第6號令)規定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水利部、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了《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水效標識的產品目錄(第二批)及相關實施規則的通知》(發改環資規〔2020〕1509號,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。
《通知》涉及坐便器、智能坐便器和洗碗機三類產品。其中《坐便器水效標識實施規則》(修訂)、《智能坐便器水效標識實施規則》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,《洗碗機水效標識實施規則》自2021年4月1日起實施;對實施日期前出廠的產品規定了一年的過渡期。
由于原《坐便器水效標識實施規則》中關于智能坐便器的有關要求不再適用2019年12月發布的國家標準《智能坐便器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級》(GB38448-2019),因此《通知》對《坐便器水效標識實施規則》進行了修訂。
《智能坐便器水效標識實施規則》依據的能效水效強征國家標準涵蓋了對沖洗水量、清洗水量和工作周期耗電量指標的限定值和分級,并將分體式智能坐便器(智能便器蓋)納入實施范圍。
《洗碗機水效標識實施規則》覆蓋的產品范圍是適用于使用熱水和/或冷水的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動洗碗機,標識內容同時涵蓋產品
能耗指標以及清潔指數和干燥指數等衡量洗碗機質量的相關指標。
《通知》的發布進一步擴大了我國水效標識實施范圍,有助于增強全民節水意識,推動企業提升產品水效,提高全社會節水水平。